金融机构参与PPP的操作要点及风险应对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5-09-10 01:49

金融机构参与PPP的风险应对

5、财政可承受能力风险

根据最新颁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地方政府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金融机构需要密切关注特定地区(尤其是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名单的高风险地区)的财政收入状况、PPP项目目录,并密切跟踪各级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定期公布的项目运营情况,包括项目使用量、成本费用、考核指标等信息,确保所参与项目涉及的地区政府整体PPP支出控制在一定比率之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6、信用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金融机构对PPP项目的投资能否收回本金和获得合理的利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项目实施主体等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对于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实施主体,应选择有较高施工资质、项目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并对其资金实力、财务经营状况和信用资质进行分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7、财务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财务风险是指基础设施经营的现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债务和利息,债权人主张债务而导致项目公司破产,造成PPP模式应用的失败。财务风险既可能由于政府不守信而造成,也可能因为运营主体经营管理不佳,或者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改变而影响原有业务模式的需求而导致。社会资本可能必须独自承担此类风险,所以金融机构在为项目融资时尽量要求由政府或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政府部门和融资担保机构分担部分财务风险。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8、国有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在部分项目中,金融企业向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或购买原有股权的方式取得项目公司的股权,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时,国有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回购方式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在实际操作时两次股权转让大多未经过资产评估程序,而且多采用协议转让方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国有股的转让需要通过资产评估,并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交易,因此该类操作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金融企业在项目开始之初就必须考虑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问题。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