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阶段,项目开发授权和具体策划。这个阶段后,港铁公司以修地铁之前的价格,获得这块土地。之后,由港铁公司完成这个项目发展的相关各种规划、设计,向政府申请规划审批。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接着进入第三个阶段——合作开发。挑选房地产开发商,将这块地以修地铁之后的价格卖给开发商,然后按规划方案共同合作,开发上盖空间。之后签署开发协议。港铁公司负责监管,参与物业管理,建成后移交并分享利润。
多年来,香港地铁和房地产开发商形成了一个非常紧密、运作有序的联合开发团队,互动默契。最后实现政府、港铁、物业开发商、市民的共赢。
需要面对的关键问题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有些部门出台的政策,其他部门并没有联动去做修改,卡在最后一公里。主要有几个问题:
一是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去规范综合开发的开展、实施: 基本没有涉及地铁建设模式、融资、沿线土地物业开发事项的法律法规,而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是现有规划设计体系并未尽早明确综合开发相关事宜:针对是否综合开发、如何明确综合开发功能和指标等问题,规划层面没有制定针对性、实操性的指标、办法或条例。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三是土地政策对综合开发土地储备、土地出让等方面支持不足:未建立综合开发土地储备机制,造成不易整备、开发成本高等问题;土地出让方面,也不利于实现地铁投融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在土地政策方面,包括国家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关于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的相关规定,都指出,现在的轨道交通用地是市政交通,通过零地价划拨,不可进行商业性开发。如果划拨用地更改用途,需要更改性质或补交地价,才能进入市场。这种情况下,现在地铁公司即便进行上盖开发,基于土地性质,开发后也进不了市场。另外,如果一定要招拍挂,轨道交通建设主体存在可能无法竞得综合开发地块的风险。还有用地确权的问题。下面是地铁,权属是政府的,上面是物业,权属为商业,在同一个地块,怎能保证在不同层面有不同权属?我国现在还不允许同一块地不同层面发不同的物业所有证。最后是容积率限制。我们车站周边,基本容积率都很低,有些车站甚至根本搞不了综合开发。这些都是问题。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四是部门的合作和联动机制,这涉及很多部门,不仅涉及本地城市,内部协调跨度大,难度也大。不同部门对规划条件、规划目标、规划持续认识不同,且相关规划的编制审批各有体系,规划形成过程中,缺少有效的沟通平台和协调机制。在这种情况下,这件事很难做下去。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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