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是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理性选择

文章来源:新环境2015-05-13 16:44

PPP模式或将是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不包括上游如环境规划服务和下游如环境服务评估等服务)的理性选择。国家最近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对PPP模式的推广和项目落实提出指导意见。财政部日前也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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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能否借鉴PPP理念推进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呢?济邦咨询公司经理丁丽认为,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不宜套用传统流程,可以借鉴PPP思维和理念,从而使得风险更低、收益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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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明确将环境治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治理目录范围,释放了一个信号,意味着未来社会资本将有更多机会进入大环境服务市场,环境服务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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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并不适宜套用传统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流程,但也不能因此就质疑环境治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范围的可行性。转换思路,PPP模式或将是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不包括上游如环境规划服务和下游如环境服务评估等服务)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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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与环境类PPP项目之间具有相同的立足点。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的非传统供给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由直接服务生产者转变为间接供给者、参与者和监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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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PPP模式旨在利用市场机制合理分配风险,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数量、质量和效率,其实质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替代性创新供给方式。具体到环境领域,PPP模式的应用同样是环境服务的一种创新供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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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政府购买环境服务与环境类PPP项目间有内在相通之处,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可以采用PPP思维进行。无论是现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遵循的《采购法》相关规定所包含的法律精神,还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和发展方向,均与PPP理念、特征及实际操作要求高度一致。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多地开始试点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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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PPP思维下的政府购买环境服务,有很多优势,也有望取得超额收益。环境综合治理服务所包含的子服务类别较多,具体内容十分复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以河道综合治理项目为例,可能包括的内容有河道清淤、水面捞污、水体修复、污水处理、沿河景观、信息监控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狭义的环境治理实践仅是广义环境服务产业生产链条上的核心“链环”,其正常运转离不开环境规划、环境调查、环境统计分析、环境检验检测和环境监测等技术性服务,也离不开环境战略和政策研究、环境规划编制、环境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环境宣传教育等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因此,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范围理应包括环境服务、环境技术性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的环境类辅助服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从实践角度来看,目前国内天津、江西、四川、山东、广西等地均已展开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尝试,购买范围覆盖大环境服务产业链的“全链条”,包括上游的环境战略和政策研究、环境规划编制、环境标准评价指标制定、环境宣传教育,中游的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服务以及下游的环境监测、绩效评价以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等。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整体来看,各地的实践已经涵盖了《办法》中规定购买服务范围的基本公共服务、技术性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3种服务类型。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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