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于监管 PPP滥用或酿财政风险
PPP模式在带来一定变革的同时,监管环节滞后导致的问题和隐患也逐渐凸显。一些地方在PPP改革中存在政府监管理念不清、重建轻管、角色错位等情况,影响到PPP的推广成效。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国家开发银行规划局局长蒋志刚在20多年前首次将国外BOT项目文本译成中文。蒋志刚认为,PPP是政企合作,期限很长,现在很多地区出现了很不好的苗头,有的投资人靠私人关系搞PPP,有的PPP项目被投资人当作概念利用后成了烂摊子,有的政府找几家下属国有控股企业搞PPP。推进PPP模式需要建立国家PPP综合服务平台,营造公开、透明、竞争、规范的监管环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北京大学国家竞争力研究院研究员、中国PPP研究院执行院长郭建新认为,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给PPP模式的监管敲响了警钟。PPP模式中社会公益项目的比重很大,而社会资本存在天然的逐利性,因此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能否履行好监管职能尤为重要。哈尔滨市财政局金融贸易处副调研员谢治安说,政府部门对项目准入、运营阶段的监管最重要,处理不当将造成财政风险和公众利益受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作为政府监管的第一环节,在初始阶段建立科学有效的合作对象准入过滤机制,对顺利运行PPP模式十分关键。专家指出,在PPP模式中,对社会资本的招标不能“唯钱论”,应选择既具备融资能力,又兼具技术水平、运营能力且信誉好的投资者。财政部门有必要对PPP项目进行长期支付能力监督,防止PPP滥用造成财政风险。
同时,须加强项目运营阶段监管。PPP项目合同期一般为20到30年,其中九成以上时间属于运营期且管理过程复杂,对政府部门进行产品和服务质量、服务价格等方面监管提出了很高要求。谢治安说:“PPP是一场‘婚姻’而非一次‘婚礼’,但目前国内PPP项目在漫长的运营期间疏于持续监管的现象较为普遍,问题多发,这与国外大量人员从事运营,建设和运营并重形成反差。
(本版稿件除署名文章外,均由记者任鹏飞、强勇、夏军、毛伟豪、王凯蕾、涂洪长、姜辰荣、何宗渝、何伟、汪伟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