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是中国推广运用“公私合营”(PPP)模式的试点省份之一。近日,长沙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出首个采用“公私合营”模式的县域“项目集群”,发布PPP示范项目21个,包括8个片区开发类子项目和13个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类子项目,涉及资金达408亿,其中5个项目成功签订合作意向书,签约金额146亿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PPP模式”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首字母,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机制”。作为一种新型投融资管理模式,PPP模式目前正在国内众多省份大力探索和推行。近日,湖南省已确立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PPP模式试点城市。为加快新一轮转型升级发展,长沙县很早就在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早在2009年,长沙县政府与北大青鸟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双方组建湖建投公司共同开发建设长沙松雅湖。“积极开展‘公私合营’模式探索,不但可以化解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瓶颈’,而且能够引入高效率的社会资本和高水平的管理经验,从而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湖南省长沙县委书记杨懿文介绍,该县将在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力推广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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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此次长沙县向社会推出21个PPP示范项目,包括片区开发类项目8个,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类项目13个,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城镇化建设、棚改等。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有13个,50亿元以上项目4个,由政府平台公司与项目合作方(民间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政府授权在特许经营期内开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政府作为授权方对项目进程进行监督,并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保证项目公司的盈利,项目公司的收益将按照合作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长沙县县长张庆红介绍说,长沙县将根据各个项目的性质、类型,给予参与项目合作的民间资本提供多种形式的回报。
长沙县发布了PPP项目操作指南和《关于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现的指导意见》,所有PPP项目都能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