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对标“全面”,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突出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研究提出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持续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聚焦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管理,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推动各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二是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动多项环境管理制度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衔接融合,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环境保护税等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路径,积极探索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三是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聚焦三方责任,推动构建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从排污单位层面,推动排污单位构建基于排污许可证的环境管理制度;从管理部门层面,强化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联合监管、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从社会公众层面,通过推动环境守法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保障公众监督权利。
四是做好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通过优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
平台、加强组织保障等措施强化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提升许可
平台规范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做好保障。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