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将是每个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排污单位公开信,全面启动了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初步排查,我市涉及的排污单位近3000家。
市生态环境局在公开信中表示,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和完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的中心工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方案,我国将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一证式”管理。2020年实现全覆盖,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
为做好这项工作,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在服务上做文章,必要时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等方式做好帮扶指导,全天候做好答疑和技术支持工作。 4月30日前,我市预计完成33个行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现行排污许可制度与以前最大不同,就在于政府对企业不再进行“家长式”和“保姆式”监督把关,让治理污染责任主体回归企业。通过排污许可,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新的排污许可制度整合衔接了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能够极大地减轻企事业排污单位负担,给予排污单位明确稳定的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和预期,有助于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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