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量为排污单位同一养殖种类年养殖量之和。原则上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核意见或经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养殖量,排污单位无法提供设计养殖量时,填写近三年最大养殖量。其中,出产肉食、动物皮等产品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填写出栏量,出产乳、蛋、动物毛等产品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填写存栏量。
同一养殖种类涉及到出栏不同生长时期畜禽时,养殖量需根据技术规范4.3.5中的相关方式进行折算。如果养牛场没有育肥出栏,不育肥,卖种牛,则种牛按肉牛折算即可,填养殖量的时候将种牛的存栏量按折算系数折算成出栏量。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