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各排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对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总要求,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市将在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已核发的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在2020年9月20日前基本完成全部应发行业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我市各排污单位要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依法申领,按证排污,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合法、正常经营。
排污许可证的申领与排污申请登记流程详见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致排污单位的一封信》或向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和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索取,也可以在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在线服务”浏览排污许可办事流程。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由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属于登记管理的,由属地生态环境分局或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负责排污信息登记管理。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守法承诺的排污单位,依法发证,依证监管。对于未按时限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将依法查处。希望各排污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向生态环境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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