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9〕5号】

文章来源:市政府办碳交易网2020-02-01 20: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20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单位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举措,大力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一、致力创新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
 
(一)全力做实“四篇文章”
 
1.进一步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持续开展红色三明故事宣讲,加快红色情景剧、中央苏区纪念馆、红色雕塑、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项目规划建设,实施革命遗址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积极争取改善苏区老区政策支持,打造一批红色文化旅游线路、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大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进一步推进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落实落细“一企一策”“一业一策”措施,继续支持三钢集团加快成长为千亿企业集团和厦钨新能源、福建一建集团等9家企业加快发展为百亿龙头企业,力争主营收入超10亿元企业达57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着力推动钢铁和装备制造产业提质增效,加快三钢新增200万吨产能置换、克劳斯玛菲高端注塑机等项目建设,持续引进一批装备制造、模具加工、汽车零部件生产等相关产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加强矿产资源整合,着力推动石墨产业向高端石墨和石墨烯应用产品链拓展,稀土产业加快突破分离指标瓶颈,氟新材料产业加强市内企业分工协作,争创国家氟新材料创新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继续抓好抓实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全面落实《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探索人才“编制池”做法,实施“双高”培育工程,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高成长培育企业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科技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进一步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加快推进三明和泰宁、尤溪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和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策划推出一批特色旅游精品,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进一步推进高水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完善全民参与全民提升的文明实践机制,在市区探索试行市民文明积分制,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文明实践中心、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三明)展览馆等项目,大力推进全国“志愿之城”建设,推行志愿者礼遇办法、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制度,开展“诚信三明”建设,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内涵。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发改委、城发集团,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围绕做实“四篇文章”,集中突破一批工作难点堵点,继续深入开展“五个一批”项目攻坚专项行动、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行动等四个专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城管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开展“五比五晒”
 
9.完善实效导向、靶向考核机制,落实考核指标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月调度、季推动、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末位约谈”制度,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强化投资关键作用,创新“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落实领导挂钩“三个十”重大项目等机制,推动项目集中开竣工,实施市级以上重点项目310个,统筹抓好一批新增长点、投资拉动点和服务业重点项目,持续跟进三明核电、抽水蓄能发电、入明高铁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和重点项目谋划,力争全市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500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做实财税金融工作,落实财源培植20条措施,强化项目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年内新增信贷150亿元以上、新增企业发债15亿元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发挥消费基础作用,抓好规模以上服务业培育工作,进一步优化城乡消费环境,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突出真招商招真商,坚持既合算又合规,强化市县联动招商、“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等机制,更好发挥驻外办、驻外商会、沪明乡亲联谊会、招商顾问等作用,持续加强央企、省企、民企、外企对接,推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循环经济产业园、中国通用集团竹天丝等一批合作项目加快落地,力争全年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12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4.巩固提升医改,持续推进“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提升以总医院(医共体)为载体的新型区域健康管护组织能力,做实做强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开展慢病“一体化”管理攻坚战,探索开展疾控综合改革,提升3.0版医改新经验,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价值医保、价值医药、价值医疗新型服务体系,继续勇当全国医改“排头兵”。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广“按揭贷”“福林贷”等林业普惠性贷款,探索林业“投保贷”一体化,推进“林票”制度改革,促进林业资源资本化。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关系“两不变一稳定”政策,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土地、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形成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格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推进绿色金融改革,从“绿色贷款、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四位一体进行全面创新,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深化市属国企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决策和人事管理等制度,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坚持事业与产业一起发展,用好三明特色改革品牌,争取国家部委、央企、高校在我市设立各类教育培训研学基地,把改革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致力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建设高品质。
 
(一)加快推动市区经济更好发展
 
20.提升9个专业特色工业园区和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两个共建园区建设水平,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建成投产信息产业园车载模组、台氟科技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人民政府
 
21.加快推进万寿岩-格氏栲创国家4A级景区、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综合开发、三钢工业旅游景区提升等项目建设,打造市区特色商圈,培育城市“夜经济”。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
 
22.进一步做美市区环境,持续深化“城市双修”,加快推进贵溪洋生态湿地公园、麒麟山绿道连接线、餐厨垃圾处置等项目建设,开展23个老旧小区微改造和37个拆墙透绿工程,完成军分区后山、新亭路等市区东侧后山地灾隐患点治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
 
23.新增公共停车泊位900个以上、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个以上,扩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加大市区垃圾分类推进力度。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进一步做优市区公共服务,推进沪明小学、三元区新东霞小学等8个市区教育补短板项目今年秋季投入使用,探索推行市区小学积分制入学制度,持续打造市区优质教育高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梅列区、三元区人民政府
 
25.加快闽西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着力推进特色专科建设,不断提升市区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6.继续抓好“周周有戏看”“月月有比赛”等文体活动品牌,丰富市区文体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进一步做大市区空间,加大力度推进市区与沙县同城化,持续推进市区与永安一体化,加快北部新城、南部新城开发和徐碧旧村、荆东片区旧城改造提升,统筹抓好洋溪、陈大、莘口、岩前、贡川等市区周边小城镇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人民政府
 
28.持续把生态新城作为市区未来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生态新城康养城、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分院、市委党校迁建、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举重训练基地落户。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卫健委、体育局、城发集团,生态工贸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29.推进“多规合一”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划定“三线”。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坚持“原生态、低成本、有特色”发展理念,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实施融水、融山、融城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功能。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稳步实施“大城关”战略,加强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支持各地从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加快以产兴城、以城促产,因地制宜培育一批特色产业、特色小镇,做大做强县域特色经济。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4.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抓好“一革命五行动”,突出“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水利等设施建设,抓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的保护和传承,打造一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着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强做优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五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级现代种业产业园,力争新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40个、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面积240万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粮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一批休闲观光、文化旅游、民宿餐饮等新产业新业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9.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0.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外出农民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创新,打造科技特派员工作升级版,鼓励各类科技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1.着力强化试点先行示范,继续抓好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全面推进沙县夏茂镇、将乐高唐镇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推动更多乡镇争创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致力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
 
(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42.深入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200.5件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到位,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油烟、污水垃圾、矿山生态修复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3.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深化工业、机动车等污染源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三钢、青山纸业、智胜化工等超低排放改造,加强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确保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4.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大田高才、宁化肖家流域断面精准治理和池潭水库、街面水库等主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继续实施小流域巩固提升整治项目,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5.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准入,抓好尤溪、大田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万亩。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
 
46.积极复制、推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成果,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管控体系,健全生态文明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继续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环保改革,推进水电站、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生态电价改革,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审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7.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引领作用,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引导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8.加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成植树造林和森林质量提升101.7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致力开放发展,努力实现对外开放高水平
 
(一)以更大力度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
 
49.推进产业融合,创新产业协同招商机制,加快厦明经济合作区、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一区两园”建设,提高山海协作产业园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0.推进交通融合,加快推进兴泉、浦梅铁路三明段建设,力争莆炎高速明溪至建宁段年内具备通车条件,深化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浦城经宁化至武平高速公路三明段等前期工作,推进闽中公铁联运物流基地、沙县空港经济区等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建设闽中物流集散中心,打造连接沿海与内陆地区的重要枢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51.推进市场融合,强化市场联盟,把三明优质农产品、工业品推出去,把协同区的游客引进来,建好协同区“后花园”和“菜篮子”基地。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2.推进生态融合,继续深化清流、宁化、永安与龙岩长汀、连城开展汀江和沙溪流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健全完善同龙岩、泉州等地区环保应急响应和联合处置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信用联合奖惩模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3.推进民生融合,深化与厦门开展教育山海协作、共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推动建立闽西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职业教育联盟等,促进协同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我市辐射带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
 
(二)以更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
 
54.主动对接海丝核心区建设,大力支持钢铁、工程机械、汽车、纺织、林竹、种业等优势产能产品和龙头企业“走出去”,培育进出口规模超亿元企业10家以上。外贸出口增长3%。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5.进一步抓好福建自贸区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加快推动三明陆地港与福州、厦门等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做好A类保税物流中心、空港临时口岸等项目前期工作,打造自贸区“外溢效应”重要承接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三明海关
 
56.全面落实国家放宽市场准入举措和省上有效利用外资20条措施,积极对接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密切与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国外友城交流合作,拓展国际交往新格局,办好第16届林博会,用好三明台湾青年创业基地、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平台,吸引更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来明创业、兴业、就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台港澳办,市政府外事办,市商务局、林业局,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致力共享发展,努力实现人民幸福高指数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57.继续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和帮扶。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提升小吃产业扶贫、家门口就业扶贫、普惠金融扶贫等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8.全面实施城市困难家庭“347”精准帮扶工作机制,探索农村相对贫困家庭帮扶机制,促进相对贫困群体增收致富,为全国扶贫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明经验”。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补齐民生短板
 
60.要像抓经济一样抓好教育工作,落实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继续深化基础教育“三大机制”创新,巩固提升“总校制”改革,统筹推进小学“强基”、初中“壮腰”、高中“筑梦”三大工程,争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扩容等项目建设,新增学位2.8万个,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发挥三明教育学院阵地作用,加强教师、校长、教研员三支队伍建设,加大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力度,继续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1.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三明学院争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争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城市,促进特殊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稳步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老干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2.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推进基层中医馆全覆盖,继续抓好儿科等薄弱学科和消化内科、眼科、骨科等重点学科建设,打造若干全省知名、有影响力的特色专科。实施“3+1”人才培养计划,壮大医院院长、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师和乡村医生队伍。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3.抓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新增各类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进一步提升农村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制村覆盖率。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4.繁荣文艺创作,提升朱子(闽学)文化影响力,抓好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对接落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办好中国世界遗产旅游推广联盟大会,推进“朱子祭典”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市、县融媒体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社科联、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5.持续开展“绿都三明四季行”活动,深入开展流动舞台车百场文化下基层巡演、“半台戏”配送服务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提高便民体育设施覆盖率,注重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做好我市运动员备战东京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
 
66.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突出做好贫困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十百千”创业创新计划,新增城镇就业1.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7.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打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攻坚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8.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对因病、因残致贫等特殊人群的兜底保障,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9.用真心用真情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示范点建设,让每位留守儿童自信、从容、有尊严地成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0.落实保障房供给政策,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发展租赁住房,做好国有存量房源处置和二手房调控,遏制投机炒房,让老百姓能买得起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72.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3.加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深入开展“六无村(社区)建设”活动,深化“七五”普法,推进“法治六进”,探索“访调对接”新机制,争创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4.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抓实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5.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6.做好防汛防台风、地震、水文、气象等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水利局、地震局、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7.强化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系,提高民族宗教、侨务、对口援疆等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台港澳办,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8.规范提升村档乡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9.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0.加强人防和国防动员工作,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责任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人防办、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建设效能政府
 
81.大力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把抓落实作为第一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2.大力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着力在减程序、减费用、减时间上下功夫,做到能简则简、能免则免、能快则快,来一场政务服务“效能革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3.大力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实“e三明”全流程网上办事平台,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责任单位:市数政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4.大力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健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落实和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有效破解企业融资、市场、技术等难题,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工信局、公安局、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着力建设法治政府
 
85.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快市区环城山体保护、城乡建设风貌管控等立法调研起草进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积极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支撑。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约束,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6.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审慎包容柔性执法制度,健全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7.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8.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把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9.加强巡视巡察审计结果运用,健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蝇贪”问题。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基层减负工作,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负面清单突出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庸懒散拖、为官不为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1.坚持政府开支做“减法”、民生保障做“加法”,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集中资金办实事、办好事,以政府过紧日子让群众过好日子。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2.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优化二级绩效考评制度,落实关爱关心基层干部28条措施,为广大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