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近日迎来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第一单”。潢川县鹏升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河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平台成功申购了化学需氧量2.61 吨/年、氨氮0.261吨/年、二氧化硫0.1吨/年、氮氧化物0.47吨/年排污权指标。自此,信阳市正式迈入排污权有偿使用时代。
今年4月1日起,河南省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今年7月28日,信阳市环保局召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布置和培训会,在排污权的分配、交易和储备与调控等方面初步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制度机制,有力保证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顺利进行。
信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当地
排污权交易正在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针对获得排污权是否就等于获得了违法排污的权力这一问题,这位负责人作出解释:出现违法排污、超标排污行为,仍然要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绝不允许违法企业通过购买排污权的方式来规避处罚。此外,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体现的是企业占用或拥有排污权力的
价格,而排污费体现的是环境恢复的
价格,企业购买了排污权也仍需缴纳排污费。
据了解,下一步,信阳市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总量控制为抓手,继续加强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的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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