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河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排污单位逐步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原则上要以有偿方式取得。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结余排污权指标可交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根据《办法》,排污单位对其有偿获取的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具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处理设施和提标改造、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减少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既可用于自身生产需要,也可将结余的排污权指标进行交易、租赁、限期储备或者申请省、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环保主管部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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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排污单位,不免除其依法缴纳排污费等相关税费的义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初始排污权采取定额出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办法》要求,现有排污单位(不包括已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的部分)初始排污权的有偿取得,采取定额出让方式。
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实行分级征收: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现有排污单位,其排污权使用费由省环保主管部门征收。现有排污单位中,按照排污许可分级管理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现有排污单位除外),其排污权使用费由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环保主管部门征收;其他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费由县(市、区)环保主管部门征收。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省、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应当安排财政资金,建立排污权储备制度,将储备排污权适时投放市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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