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构建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联防联控等制度,努力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1102家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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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城市,湖州市一直将这项工作作为政府深化改革的重点予以推进。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008年,湖州市政府颁布了《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办法》,随后又相继出台了《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州市本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湖州市按照以新带老、新老有别的原则,在浙江省规定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实施有偿使用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又增加了氨氮和总磷指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102家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涉及资金2.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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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湖州市出台了《湖州市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2009年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仅市本级财政累计安排的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就达5.18亿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达9280万元。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全市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及多元筹资、定向补偿的原则,逐年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2005年,德清县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累计安排2.38亿元,对补偿范围内的污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等进行专项补助;安吉县2003年起设立生态县专项资金,先后投入1.32亿元实施“以奖代补”,从2012年起每年又安排2000万元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对乡镇的生态补偿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建立边界区域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以治水、治气为契机,湖州市环保局牵头成立了市“五水共治”办公室(即市治水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市治气办),协调各部门统筹打响治水、治气攻坚战。
同时,湖州市环保局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动,在2013年建立市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的基础上,2014年又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2014年,湖州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共联动执法98次,行政拘留70人,刑事拘留69人。
针对近年来跨行政区域涉水、涉气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的现象,湖州市积极探索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共享和协作处置机制,在之前与嘉兴市开展合作的基础上,今年又与安徽省宣城市建立了边界区域市级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潜在和不确定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构建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生态共建和环境联控、污染联治、区域联动、指挥联合的环境边界执法协作机制。湖州市环保部门正通过长效化、科学化手段,全力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