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义县正式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这意味着在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前提下,排污企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将由无偿变为有偿。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简单地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反映环境资源市场供求和稀缺性、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经济政策。从专业角度讲,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在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向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取得排污权的行为。而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依法出让或受让排污权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在政府部门的管理监督下,排污单位购买并拥有排污权,并类似于产权一样可以出售。通过这样“买”和“卖”,转变环境资源无偿使用的观点,树立环境资源的价值观念。 同时,征收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将全额上缴财政,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日前,我县已出台《武义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正积极有序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目前,县环保局已完成我县200多家工业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