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
美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排污权交易在部分地区进行,涉及多种污染物。第二阶段以1990年通过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并实施的酸雨计划为标志,实施至今,主要集中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在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行业实施,而且有可靠的法律依据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是迄今为止最广泛的排污权交易实践。美国对实行交易制度前排污单位获得的排污权实行无偿分配;对新排污单位,要求必须通过市场向其他单位购买或向政府竞买。实行排污权交易以来,市场非常活跃,高峰期二氧化硫交易量约250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64%和70%。每年形成生态和健康收益1420亿美元,二氧化硫年度减排成本为23亿至35亿美元,氮氧化物年度减排成本为12亿美元。收益和成本比率大于401。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实践证明,国际上在利用排污权交易机制降低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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