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在中国实践与运用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9-07 13:32

据易碳家了解到,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是1999年由美国环保协会引入的,南通与本溪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2002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和美国环保协会开始在中国实施排污权交易项目的第二阶段实验,选取了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山西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华能发电集团作为试点,简称为4+3+1.如今这项实验已经进入第三阶段,试点由第二阶段试点地区的点状分布转向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三个地区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实验。在我国,排污权交易虽然还处于试点阶段,但其优点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自从建立“以市场配置环境资源,靠价格杠杆推动污染减排”的机制以来,排污权“买卖”市场红红火火,实验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达标,实现了经济与环保的双赢,成果喜人。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成立总量控制部门,这意味着以国家为主导的排污权交易将全面展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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