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
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和十二·五规划的
节能减排目标要求,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污染源排放问题。先期进行二氧化硫、COD等交易产品
试点,通过总量控制、配额分配、许可证交易、在线监测等一系列交易制度和程序设计,解决大气与水污染的防治问题。
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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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青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依托当地环保部门,结合排污权许可制度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基础,以建立排污权有偿取得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在改革排污权授予方式、完善环境
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市场、开展排污权有偿取得及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初步建立排污权有偿取得及交易制度,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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