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多时间里,湖南
排污权交易机构网络基本形成,
试点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政策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完善
如果把排污权交易机制比作一支杠杆,对于湖南省来说,它撬开了全省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大门。
从2009年开始,在国家支持下,湖南省环保、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配合,积极申报和筹备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10年6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湖南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试点初期的湖南,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新建项目多,排污权指标需求量大。供需两旺的市场趋势,为排污权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氛围。
早在2008年底,湖南就在省会长沙市先期试水排污权交易。10余家企业参加了交易所首场排污权
拍卖会,52吨COD(化学需氧量)和261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成功
拍卖,为湖南省全面试点积累了经验。
2011年4月,湖南省在经过多年试水后,正式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这次试点一开局就迎来了开门红:长沙电厂、株洲电厂、株洲冶炼集团分别与湖南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二氧化硫交易额达到2250万元。
湖南省环保厅一位负责人表示,这几家企业所在的长株潭区域是湖南省核心地区,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但环境容量已接近饱和,环境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效应日益凸显。从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已不宜再上马化工、石化、火电、钢铁、有色、医药、造纸、食品、建材等“两高一资”企业。
“选择在长株潭的这9个行业推行排污权交易试点,通过
价格杠杆和市场手段制约重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不但加速淘汰了落后产能,为高新技术项目腾出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也优化了经济环境、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这位负责人表示。
特别是长沙电厂、株洲电厂等企业,通过积极淘汰小机组等落后产能,减排效果明显。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