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9日),衢州普星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代表来衢州市
排污权交易中心,在交易中心当场填写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受理表》后,一次性交纳了化学耗氧量11.77吨/年、氨氮2.94吨/年、二氧化硫9.41吨/年、氮氧化物362.95吨/年共五年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计64.68万元。这意味着衢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在通过两年的筹备后,正式开始营运。
“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政府将把排污量有偿出让给排污者,并允许排污权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后企事业单位新增排污量将到市场上购买,
价格按当时市场价交易。”
最近,前来交易中心购买排污权的企业陆续增多,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新建)一次性交纳了化学耗氧量3.46吨/年、氨氮1.4吨/年、二氧化硫6.5吨/年、氮氧化物7.1吨/年共五年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共16.52万元。
据了解,现有排污单位于今年6月30日前缴纳的按标准的30%,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内缴纳的按标准的50%,明年缴纳的按标准的70%,2016年及以后缴纳的按标准全额征收。现行标准为:化学需氧量4000元/吨年,氨氮4000元/吨年,二氧化硫1000元/吨年,氮氧化物1000元/吨年。
另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排污单位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的,都将通过排污权交易机构
平台进行交易后取得。2012年6月7日前审批的算现有企业;2012年6月7日后审批的新、改、扩企业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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