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企〔2015〕39号)和《省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网上公开实施细则暂行规定》(闽经信办〔2014〕5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符合《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2016年专项资金省属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经信投资〔2016〕215号)要求的2016年福建省节能循环经济和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9月27日前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
省经信委:0591-87801232(环资处)、87430183(机关纪委)、87858000(计财处)
省财政厅:0591-87097583(企业处)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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