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难推行的三大障碍

文章来源:节能环保网2016-05-10 10:00

    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在近年来取得显著成效,国家政策的扶持,国人节能环保理念的提升,都推动了节能服务产业在我国的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改造项目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节能服务模式,但是在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中任然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很多问题。
 
  认识障碍 
 
  这是说,企业高管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基于能源浪费的“惯性”,一些企业往往有“浪费无罪”的误区。企业应该真正提高认识。同时,政府应该下达具体的指标,通过相关机构对企业节能减排潜力的分析,企业要向政府承诺节能减排的目标。否则,很多节能项目很难得到实施。
 
  技术障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国内现在有很多节能技术,一些技术还非常有效,投入产出比很高。可问题是什么呢?技术非常混乱,鱼目混珠,有些节能服务公司能力不强或者夸大节能效果。
 
  融资障碍 
 
  节能服务公司要做大量的项目,就需要大量的投资和融资。银行很多时候对项目的好坏、项目节能效益等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最大的担心就是贷款无法回收。所以,融资机构一方面要提供购买合同、节能效益的抵押等多种经营品种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融资服务;另一方面银行也要加大培训,鼓励相关业务部门的创造性。同时,国家应该把银行等融资机构纳入激励的范围之内,鼓励银行开展这方面业务。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国家发改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主办单位:中科华碳(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易碳家期刊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22楼三层 联系电话:010-51668250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1044150号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