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将至,华灯初上,蓝红黄白,节能靓景。这是海南陵水县城区新安装的IET-LED混光高效节能灯显现的亮化效果。
按照陵水县采用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全县进行
绿色照明(公用)节能改造实施方案要求,2月底,开始对县城区的公用路灯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对原有路段安装的高压钠灯进行改造。于4月底完成对县城各路段路灯的替换安装IET-LED混光高效节能灯计1602盏,安装工作基本覆盖县城大街小巷。改造后公用路灯实际功率额减221千瓦,预计节电率可达52.78%。为实现我县建设
绿色照明示范县,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
节能减排指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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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公用照明推行合同管理模式是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县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推行绿色照明改造,实现
低碳经济,推动陵水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工作部署。
下一步将逐步对城市剩余路段和新建路段以及乡镇公用路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努力做好路灯管护和亮化提升工作,不断挖掘节能潜力,不断提高绿色照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及能源利用效率水平,使陵水在十二五期间公用照明路灯节能率达52%以上,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实现建设绿色照明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