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及地方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汇总

文章来源:南度度节能服务网2015-07-21 16:58

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将根据各地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和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考评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备案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全国各地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申请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各地不得对节能服务公司设置注册地域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对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凡实行查账征收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并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本公告有关规定的,该项目可享受财税〔2010〕110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如节能服务企业的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操作规范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本规范适用于节能服务公司开发并实施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开发并实施一个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不断地对项目进行深入调研,与协作各方深入沟通,才能达成有利于各方的业务模式。一般情况下,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包括以下步骤(详情看上述文件)。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地方政策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北京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本市市级财政共同负担,奖励标准为500元/吨标准煤。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市级财政配套奖励标准为260元/吨标准煤。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上海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上海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对符合享受财政资金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再对其前期诊断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合同金额高于200万元且年节能量超过500吨标准煤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6万元;其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符合中央财政支持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本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本市财政奖励标准为360元/吨标准煤,合计奖励标准为600元/吨标准煤,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不超过600万元。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