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加快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日前,吉林省出台《加快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指出,我省将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和节能量交易平台。
《意见》提出,2015年,我省基本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府投入机制,金融体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新模式得到有效推广。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具有我省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机制,形成政府有力主导、市场有效调节、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公私合营政策法规制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私合作项目运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厂以及农村环境治理等政府投资项目通过ppp(公私合营)、tot(移交—经营—移交)等模式,建立政府与社会主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投资机制。
开展ppp模式示范项目,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健全ppp模式的法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运行。
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模式。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解决企业节能改造资金瓶颈。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通过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对接平台,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投资运营机制。建立排污权、碳排放权和节能量交易平台,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探索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化机制。开展林地、草场、水面等领域物权融资试点,创新生态文明建设金融产品,建立健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