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节能监察机构执法能力。加强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支持地方节能监察机构配备完善节能监察执法器具。创新监察模式,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开展本地不同地市节能监察机构跨市异地检查,进一步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力度,促进节能监察工作经验交流。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四、具体工作要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具体工业节能监察计划,明确目标进度,精心安排部署并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实施。各地节能监察机构要细化措施手段和工作责任,强化与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合作机制,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业节能监察计划任务。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对部分地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节能监察要规范书面监察、现场监察行为,注意保守被监察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树立工业节能监察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对在监察中发现生产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节能监察机构要依法提出监察执法意见。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三)做好监察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督促被监察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各地区要定期公开节能监察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扩大节能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请各地区于2015年底前向我部报送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总结报告。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四)开拓工作领域。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在完成好传统节能监察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业节水、低碳等方面的监察任务,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充分发挥队伍力量,为工业节能减排做好全面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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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截至2014年国家发布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