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50001:2011《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8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GB/T 23331-2009,与GB/T 23331-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增加了“边界”(见3.1)、“持续改进”(见3.2)、“纠正”(见3.3)、“纠正措施”(见3.4)、“能源消耗”(见3.7)、“能源管理团队” (见3.10)、“能源措施参数”(见3.13)、“能源评审”(见3.15)、“能源服务”(见3.16)、“能源使用”(见3.18)、“相关方” (见3.19)、“内部审核”(见3.20)、“不符合”(见3.21)、“组织”(见3.22)、“预防措施” (见3.23)、“程序”(见3.24)、“记录”(见3.25)、“范围”(见3.26)、“主要能源使用”(见3.27)和“最高管理者”(见 3.28)等术语;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 修改了“能源”(见3.5)、“能源基准”(见3.6)和“能源绩效”(见3.12)的定义;
— 修改了有关“总要求”(见4.1)、“管理职责”(见4.2)、“能源方针”(见4.3)、“策划”(见4.4)、“实施与运行”(见4.5)、“检查”(见4.6)、“管理评审”(见4.7)等各部分内容的具体要求;
— 删除了“能源因素”和“能源管理标杆”术语。
本标准中“能源”、“能源使用”、“能源消耗”等术语与我国能源领域中的习惯定义存在差别,此类术语仅应用于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应用过程,从而确保与ISO 50001协调一致。
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的修改:
— 删除了部分有关术语来源参考文件的批注;
— 删除了部分与我国应用情况无关的批注;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 附录B中,将ISO相关标准修改为等同转化的国家标准并进行比较。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德州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宝山钢铁集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赓、,李爱仙、李铁男、王世岩、朱春雁、李燕)、黄进、梁秀英、任香贵、桂其林、杨德生、李燕)、刘立波、周璐、周湘梅、张娣、石新勇。
本标准于2009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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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指导组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和必要的管理过程,提高其能源绩效,包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能源消耗。本标准的实施旨在通过系统的能源管 理,降低能源成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及其他相关环境影响。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和规模的组织,不受其地理位置、文化及社会条件等的影响。本标准能否成功实 施取决于组织各职能层次的承诺,尤其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本标准规定了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主要能源使用的信息来 制 定和实施能源方针,建立能源目标、指标及能源管理实施方案。能源管理体系可使组织实现其承诺的能源方针,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改进能源绩效,并证实体系符合本 标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各项活动,并可根据体系的复杂程度、文化化程度及资源等特殊要求灵活运用。
本标准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持续改进模式(如图1所示),使能源管理融入组织的日常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