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分为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运作模式。据易碳家了解到,不论哪种运作模式,其实质都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市场化机制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国家标准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支持和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享受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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