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助力用能“单位/企业”低碳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2014-05-26 08:55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式进驻中国是从199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的“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开始的,该项目实施者首先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并在此基础上开始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专业试点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其核心价值追求无非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据易碳家了解到,能源管理合同和基本模式就是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能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由节能服务公司对用能企业的节能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并产生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双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这一模式本身就能大大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相比较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的传统节能投资方式,据易碳家了解到,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用能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用能企业只需要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量即可达到其节能降耗减排的效果,对用能企业而言,该企业的对外能源费用支出是一个逐渐减少的过程;而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改造之后,将获得稳定的节能回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为鼓励我国节能企业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和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于2010年4月2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强调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据易碳家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于2010年6月29日颁布了《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启了我国正式对全国开展节能服务的公司进行备案补贴的新纪元。(完)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国家发改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主办单位:中科华碳(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易碳家期刊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22楼三层 联系电话:010-51668250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1044150号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