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决定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行节能改造,对相关项 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逐级审核后,对外公布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节能服务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财 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和合同进行审核,并确认项目年节能量;根据审核结果,据实将中央 财政奖励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易碳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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