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是深圳市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有关部署,大力推动的一项工作。2011年,深圳市财政委参与推动市民中心率先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为扩大党政机关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范围,深圳财政会同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总结市民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方案》的出台,进一步理清了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流程,简化了招投标程序,明确了资金支付办法。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各个环节的规程及内部控制进行充分论证,最终促成制定出较为完备的合同能源管理招投标模版和标书评分细则,为批量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奠定了基础。同时,深圳市财政委加强与申报合同能源管理的试点单位沟通,了解单位实际情况,配合试点单位制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方案。
截止2012年12月底,市民中心两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了市节能专家组的验收;市府二办、疾控中心、老干中心等3个试点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其他单位的90项节能改造项目进入了项目申报阶段。党政机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节约公共资源,节约政府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