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MC的运作模式分析报告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3-03-25 08:18

  据易碳家了解到,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合同能源管理包括三种形态: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照合同规定,客户向节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据易碳家了解到,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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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种模式都是对企业原有能源系统的改造,而国内企业在实际实施中也有很多的挑战。节能效益分享型受企业的诚信、经济效益、企业产量变化、能源价格变化等约束比较大,风险相对较高。而能源费用托管型不适合中国国情。能源是工业企业的命脉,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就等于把命脉交到别人的手上,企业可能会觉得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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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应具备三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技术能力、融资能力和管理能力,三者缺一不可;另外还必须有两个标准:公司开展的业务基本以节能服务为主,所做节能项目的结果效益大于投资,本文来源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paifang.com,转载须加网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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