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服务方式,是指从事节能服务的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能源审计、项目融资、工程设计、设备及原材料的选购、项目施工、节能效果监测、设备维护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分为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运作模式。据易碳家了解到,不论哪种运作模式,其实质都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MC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最初在欧美等国得到应用,目前全球己有80多个国家采用EMC来帮助用户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我国也于1998年12月经世界银行/GEF和国务院批准实施“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引入EMC来促进新兴的基于市场的节能产业的形成,同时提高我国的能源利用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全球环境。[1]到2010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约502家,从业人数达到13万人,年节能能力达到1757万吨标准煤。EMC作为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手段,对促进各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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