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节能服务公司共享节能效益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2-07-17 10:05

“设备不节能,由节能服务公司作出诊断,节能技术、共议、设计、产品、运行维护都由节能公司负责,企业不需要投入,并在合同期内与节能服务公司共享节能效益。”近日,贵州长彩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推出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据易碳家了解,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获得合理利润。而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不需要投入和承担风险,并能在合同期内与节能服务公司共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则独享全部节能收益。“这一先进的合作模式,能产生明显的积极效益,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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