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部委对各地报来的2010年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进行了初步书面审查。审查中发现财政奖励项目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节能量计算不正确,部分项目节能量明显偏大,个别项目节能量严重失实;节能量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以下,或1万吨标准煤以上;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6月1日以前;改造内容不属于支持范围。部分项目如煤炭储运扬尘覆盖技术、搬迁改造、瓦斯发电、太阳能热利用等不属于支持范围;项目未在项目实施地申报,而是在节能服务公司所在地申报;部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比例不足70%;财政奖励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偏高,部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甚至高于项目总投资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对此,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的实施主要由地方政府把控,地方政府直接管理项目,他们对政策精神的消化和理解很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引导,及时发现地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对于一些突出问题的出现,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赵明向记者表示,上述问题的出现主要由于此次上报的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地方政府委托地方第三方审核机构来完成上报工作,地方对于财政奖励政策理解的不准确、不到位导致了对于项目把控上的偏差。同时,第三方审核机构能力较弱,对于项目评估缺乏经验,测量中关键数据存在不够准确的情况。此外,上报数据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失误,反映出有些地方的态度不够严肃认真。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