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技术要求

文章来源:tanpaifang.com碳交易网2012-04-09 21:54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技术要求
    4.1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测量和验证方案等。
    4.2 用能状况诊断可按照 GB/T2587、GB/T3484、GB/T15316、GB/T17166 及相关标准执行。
    4.3 能耗基准确定可按照 GB/T2589、GB/T13234 及相关标准执行,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
    4.4 节能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工艺、设备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4.5 测量和验证是通过测试、计量、计算和分析等方式确定项目能耗基准及项目节能量、节能率或能源费用节约的活动。测量和验证方案作为合同的必要内容应充分参照已有的标准规范成果,并遵循以下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a) 准确性。应准确反映用能单位实际能耗状况和预期的及达到的节能目标。
    b) 完整性。应充分考虑所有影响实现节能目标的因素,对重要的影响因素应进行量化分析。
    c) 透明性。应对双方公开相关技术细节,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的争议。
    4.6 项目节能量的确定可按照 GB/T13234 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4.7 能耗基准确定、测量和验证等工作可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审核。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国家发改委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主办单位:中科华碳(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易碳家期刊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区22楼三层 联系电话:010-51668250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1044150号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