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增量配电网、地方电网企业开展绿证核发涉及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24〕108号),增量配电网、地方电网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所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项目信息数据、项目电量数据归集后,将数据发送至所在地区省级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中心,由
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汇总各省数据后,通过网络专线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
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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