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证基本实现核发全覆盖
绿色发展是国际发展的必然趋势,使用更多绿色电力也是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人民群众的用电要求正在由“用好电”向“用绿电”转变。由于电力具有同质性,除直供电和自发自用等特殊情形外,电力一旦进入电网,从电网侧和用户侧均无法区分不同电力品类,绿证应运而生。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明确,国家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李创军介绍,国家能源局加快构建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体系,推动从“用上电”、到“用好电”、再到“用绿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一是建立健全绿证制度体系意义重大,二是我国绿证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全力推动绿证工作再迈新台阶。
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发放的“工资卡”,1个绿证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准确记载了生产时间、生产位置、生产技术类型等信息,每张绿证对应唯一的绿证编码,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精准溯源。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表示,为充分发挥绿证作用,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精准溯源,国家能源局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确立了绿证制度的法律地位。“政策明确,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需要重点说明,单独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合同不能实现溯源。合同主要是约定交易电量、价格和曲线,结算按照实际执行为准,要证明用户使用了绿色电力,依然需要绿证作为追溯凭证。”潘慧敏说。
实际上,绿色电力交易作为绿证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也通过绿证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溯源。为防止出现其他类型证书用于证明绿色电力消费,引起可能的市场混乱,政策明确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能再申领电力领域同属性凭证或国外绿证,确保中国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同时,建立了以项目建档立卡为基础,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到核销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依托国家绿证核发
交易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全流程贯通,确保绿证全生命周期追溯流程和追溯结果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目前,我国已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绿证基本实现核发全覆盖,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快速扩大,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受供需不协同影响,目前绿证价格不断走低,市场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被严重低估。潘慧敏表示,国家能源局拟从价格、时间、空间、品类等四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绿证绿电交易机制,推动交易机制更加灵活多样,更好满足用能单位多样化用能需求。一是在交易价格上引导。二是时间尺度上优化。三是从空间尺度上完善。四是从交易品类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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