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中国绿证国际认可度面临挑战
中国绿证在国际互认方面面临一定挑战。全球可再生能源倡议RE100等权威组织对中国绿证仍为有条件认可,即要求使用中国绿证的企业提交额外声明,以确保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环境属性不被重复计算。
目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数据核算中与绿证没有任何关联,因此,目前绿证对于中国企业应对CBAM难以发挥作用。萧富升介绍,中国绿证缺乏国际互认主要源于客观上的市场政策还在逐步完善,同时RE100等组织还需要时间进一步了解新的中国绿证体系,使得企业目前实际操作难度大。大部分企业可能难以满足RE100提出的要求,因为涉及复杂的能源属性追溯和证明体系,很难在实际操作中实现。这也增加了核验成本和合规风险,导致下游客户更倾向于选择被无条件认可的能源属性证书(如I-REC),而不是复杂的“中国绿证+其他证书以及声明”的组合形式。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对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调整客观上有助于提升绿电绿证的国际认可度。
2024年4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将电网排放因子分类细化,首次公布剔除市场化交易绿电的碳排因子,进一步规避了电网排放因子核算与绿电绿证减排核算的潜在双重计算风险。
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提到电力排放因子采用0.5942 tCO2/MW∙h。文件中解释,这一电力排放因子口径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
资深
碳管理咨询师,浙江大学、四川大学
碳中和客座讲师汪军认为:“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解释,但这标志着中国官方的电网排放因子有了重大改变,那就是要解决绿电环境属性双重计算的问题。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电网排放因子是国家所有发电上网设备(不分类型)总的碳排放量除以总的发电量得来。而其中风电、光电、水电因为发电过程的碳排放量近乎为零,所以大大拉低了全国用一度电的碳排放量。我们可以说,用这种方式算出来的每一度电的碳排放量,都沾了这些零碳电力的光。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这些风电、光电、水电的所有方,不想把这部分零碳电力摊在全国电网排放因子中,而是只想固定地卖给特定的用户,这就是绿电(绿证)交易。理论上,这部分电力的绿色属性都已经定向卖给别人了,就不能再摊在全国电网排放因子里了。所以之前的电网排放因子计算方法必须改革。《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中,电力排放因子口径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很好地解决了电网排放因子中可再生能源电力重复计算的问题。”
此外,环境属性重复计算的问题也影响绿证和
CCER项目的开发。如果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类
CCER项目在获签CCER的同时,出售其所获绿证,则导致项目取得的部分减排贡献在自愿碳市场和绿证绿电市场重复获得激励,导致“双重获益”。有关
专家建议,绿证机制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法规,明确对可再生能源类项目参与CCER机制情况下的绿证冻结、注销和回购规则。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