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可再生能源
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征求稿规定,国家能源局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工作。绿证交易面向社会开放,
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关于绿证核发范围,文件指出,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 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对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 2023 年 1 月 1 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项目上网电量,现阶段核发绿证但暂不参与交易。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动态调整。
绿证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
平台开展交易,目前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平台,以及
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依托
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平台按国家需要适时拓展。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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