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可有效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对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通知》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四个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绿证纳入能耗双控政策、拓展绿证应用场景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绿证核发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绿证核发交易。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建立实施细则,压实用能主体可再生能源消费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交易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强对绿证制度实施和各地区、各类主体绿证交易的监督管理,严格防范、严厉查处绿证核发交易及绿电交易等过程中的虚假交易、伪造和篡改数据等行为。
三是及时核算数据。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职责分工,逐步建立以绿证核算为基础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统计制度,及时核定全国和各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统计数据,做好“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支撑。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大活动,深入开展绿证宣传和应用推广,鼓励各类用能主体主动承担可再生能源消费责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做好绿证交易管理和节能降碳工作培训,提升各类从业主体业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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