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
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国
绿色价值唯一凭证为绿色证书,结束了绿色消费证书、超额消纳责任、可再生能源中长期交易合同(绿电交易)均可作为绿色价值凭证、各方利益“诸侯纷争”的战国时代,对于我国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全社会为绿色价值付费、共同承担能源结构调整成本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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