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大家最关心这个问题,刚才介绍了,绿证是配额制的载体,因此对于绿证的强制考核,主要还是考核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考核目标除了省级政府,对于企业可以有3种情况,考核发电企业,考核售电企业,考核发电&售电企业。(我们一起来为作者的机智点赞)
之前的能源局曾经发过一个《关于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于明确了考核的惩罚措施,“对于没有完成配额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应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配额要求,逾期仍未完成的,取消该发电企业的发电业务许可证。”导致了火电企业齐心协力的大反抗,最终政策暂时被压下来了。可见,政策的推动难度有多大。幸好还有之前的《指导意见》,发电企业的考核还是9%,唯一的问题是《指导意见》没有明确惩罚措施。
那么除了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应不应该被考核呢,我们从研究者的角度来说,应该考核售电公司。毕竟我们现在电力市场改革的目标就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售电公司应该有更多的压力去优先卖可再生能源电力才对。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新成立的售电企业太弱小了,电网完全垄断的市场下,对售电端的考核无法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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