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以《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形式出现。意见称,到2020年,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意见》同时指出,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
绿色证书持有人按照相关规定参与
碳减排交易和
节能量交易。可再生能源电力
绿色证书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绿色证书就是将基于配额形成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证券化,并借此构建基于市场的可再生能源电能供求机制和市场交易体系。绿色证书作为可交易的有价证券,其
价格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高于常规电价的“价差”决定,并随着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而波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销售绿色证书获取价外收益,实现可再生能源电能的绿色价值,并使得可再生能源配额借由绿色证书实现可交易,巧妙地解决了配额制度的市场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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