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历来是
碳排放大户,2020年全国建筑全过程排碳量占全国总量的比重超50%。加快推进建筑业低碳转型,是贯彻落实中央碳达峰
碳中和决策部署的关键抓手和核心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在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要求的重要实践。
建筑业是福建的支柱性产业。2021年,福建建筑业总产值达1.58万亿元,占全省GDP的32.4%,同比增长12%,实现增加值5140.55亿元。近年来,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动建筑领域
节能减排,大力发展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为建筑业低碳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建筑业的碳排放效率仍处于全国中下等水平,单位产值碳排放量依然较高。因此,福建亟需加快建筑业低碳转型,才能有力推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加快低碳转型,不仅可从产品形态、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和监管方式等方面重塑福建建筑业,还可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跨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产业深度融合提供应用场景,培育并壮大新发展动能。而建筑业低碳转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等多个领域,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业低碳转型治理体系。要秉承系统科学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促进福建建筑业低碳转型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建筑业低碳转型发展路径。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治理任务复杂,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工业信息化等不同政府职能部门,须明确福建建筑业低碳转型发展的治理任务要求及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省级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建设具有区域代表性的低碳建造技术体系、制度体系及考核监督体系。基于建筑业关联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碳要素生产率、低碳技术转化率等关键指标,结合目前建筑业技术、管理以及经济方面总体水平,分阶段制定福建省建筑业
碳减排目标,规划科学合理的发展路径。推动
碳减排责任制的落实与监管,由当地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从本地实际出发,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编制和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统筹管理碳减排的规划、标准、计算、审核等工作,建立联动考核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低碳建筑政策制度体系,发挥政策法规制度基础保障作用。2022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严格执行强制性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而福建与之相配套的与碳排放有关的政策法规较为欠缺,已有的相关法规多面向
绿色建筑,聚焦于低碳建筑的政策体系尚不成型。建议应围绕碳排放,修订和完善覆盖建筑业碳排放各个维度的强制性政策与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推行低碳建筑工作的法律地位;加强对已实施政策与措施的集成创新,增强低碳建造推进政策与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将低碳建筑标准纳入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阶段审查内容,明确各方法律责任;细化落实低碳建筑发展的具体规章制度,出台附有可操作性实施细则的相关政策,以强化政策投放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
加快完善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体系,强化碳排放数据战略支撑作用。科学核算建筑碳排放量是支撑建筑业低碳转型的基础性工作。亟需加快建立福建建筑碳排放核算体系,为约束建筑碳排放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建立易于落地的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明确建筑碳排放计算的边界、范围、测算主体及计算方法,构建城乡建设各领域、各层级、各阶段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如构建装配式建筑部件碳排放标准、建筑和市政设施等项目层面碳排放核算标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等组织层面碳排放核查核验报告标准等。仿照工程计价方法,建立健全建筑碳排放因子库,开发针对建筑碳排放的快速计算方法。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建筑碳排放核算
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建筑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建筑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BIM、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建筑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
全面构建多元化建筑碳减排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利益主体积极性。建筑低碳化将可能带来增量成本,福建虽出台了一些激励措施,但总体上激励范围较窄、手段单一,应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主体不同诉求,集成多元化激励手段调动各方积极性。在测算增量成本基础上,对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低碳改造、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等项目予以资金补贴,加大绿色建筑材料的补贴力度,鼓励村民购买和使用低碳建材。运用市场化激励手段,推动建立建筑节能、低碳与部分土地出让相挂钩的机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办公楼等,优先采用低碳产品或标准,对新建的节能住宅、低碳建筑设备等实行加速折旧、贴息贷款、减免税收等政策扶持;鼓励消费者选择低碳住宅,对消费者给予购房贷款及税收优惠,推进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高耗能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建立企业低碳声誉激励机制,将企业低碳行为作为其声誉的一部分。
加快建立建筑领域低碳技术创新机制,推动建筑低碳技术产业化。通过鼓励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合作成立现代低碳技术研究院,围绕新型建造方式、绿色施工、
清洁能源、零能耗建筑、建筑
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开展相关技术路线、技术开发、技术集成等方面的研究,着力突破一批前瞻性、战略性和应用性技术。福建应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项目
试点工作,开展低碳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
(作者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委员,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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