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文章来源:住建部网站2016-06-26 12:0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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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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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新型城镇化需要,把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平时与战时相结合,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着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二)基本原则。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先规划、后建设,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与城市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规模、时序和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地下空间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以地下空间规划为前提和依据,严格按照规划开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统筹开发,有序利用,提高地下空间系统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坚持平时与战时相结合、地下与地上相协调的方针,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开发,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生态优先,公共利益优先,保障公共安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应当基于生态底线和生态保护的具体要求,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严格控制不适宜开发的地下空间;同时,应当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地下交通、人民防空工程、应急防灾设施,并兼顾城市运行最优化和相邻空间发展的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地下空间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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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管理,加强监管职责。地下空间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的全过程都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晰有关部门职责,强化监管,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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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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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目标。科学和合理地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大力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空间综合效益,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地下资源潜力,形成平战结合、相互连接、四通八达的城市地下空间。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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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一是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制定工作。到2020年,不低于50%的城市完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补充完善城市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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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地下空间普查,推进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2020年,不低于50%的城市初步建立包括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规划建设管理、档案管理等的综合管理系统,有效提升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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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依法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使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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