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
绿色发展作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理念,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目前,曲靖市正致力打造生态宜居绿色家园,发展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既是贯彻党中央新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曲靖能源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气候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太阳能资源丰富,是曲靖气候的显著特征,也是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加之近年来节能降耗的巨大需求,为曲靖市发展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
平台。
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曲靖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中实施
绿色建筑行动,在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上全面推行
绿色建筑行动。2012年,曲靖市被财政部、住建部批准成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城市。朝着既定目标,一股建筑节能的“绿色”之风正在蔓延。
人居环境悄然“绿化”
在曲靖经开区浩祥服饰工厂的车间里,每一个环节都少不了蒸汽熨斗为衣服熨烫、定型。厂房楼顶建设了1388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阳光充足的时候,每天可以将60立方米的生产、生活用水加热到70—80℃,足够供1200余名员职工宿舍淋浴、厨房用水,部分热水又通过锅炉二次加热产生蒸汽,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各车间进行生产。
在金域蓝苑小区,市民徐女士感到小区绿化环境好,房屋宽敞、冬暖夏凉、噪音小,用上太阳能热水器每年可省数百元电费,中水回用保障了小区绿化。每天回到家,洗个热水澡缓解一天的疲劳,再到小区里走一走,非常舒心。
走进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曲靖官房房地产汇景园小区,一幢幢漂亮的住宅楼坐落在潇湘河畔,在耐火、防晒、防水的水性涂料下,是用煤矸石等固体废物烧制的墙体新材料——煤矸石砖和页岩烧结砖;公共区域设置的照明设施,全都是分时控制LED节能灯;楼顶,一排排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融为一体,源源不断地吸收着阳光转化为热能,汩汩热流给住户带去温暖。
从单个的建筑到成片小区乃至整个城区,从绿色建筑延伸至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从家庭节能到产业发展节能,以建筑节能工作为推进器的绿色建筑在全市“遍地开花”。各种建筑越来越多地被赋予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悄然“绿化”着全市的人居环境。
截止目前,曲靖全市共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68项,完成示范建筑面积673.0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示范面积任务,并完成了能效测评,通过了市级项目验收。示范项目每年可以替代常规能源1.99万吨标煤,每年减排二氧化碳4.89万吨,每年可以节约电费4990.77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筑节能标准“步步高”
曲靖市太阳能的规模化利用已近30年的历史,形成了较好的技术条件和市场条件,社会对于太阳能的认可度较高,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普及率也越来越高。但是,长期以来,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没有任何标准,安装不规范、施工不合法,造成了太阳能热水器安全可靠性差,性能不稳定,与建筑和周围环境不相协调等问题。
为节约能源、发展
低碳经济,加快推进曲靖市太阳能应用、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起草并出台了《曲靖市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管理规定》、《曲靖市太阳能利用情况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报告》,全市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政策引导上迈出了跨越性的一步。
太阳能热水系统只是建筑节能其中一项,为进一步规范曲靖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管理,市住建局还制定和出台了《曲靖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能效动态监测管理办法》、《曲靖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规划》(曲建字〔2015〕11号)、《曲靖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与实施方案》(曲建字〔2015〕19号)、《曲靖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 项目能效动态监测管理办法》(曲建字〔2015〕17号)、《曲靖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成果推广计划》(曲建字〔2015〕13号)等11个有关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划、制度、标准和意见。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建筑节能管理的政策和规章体系,促进了全市相关行业及其建筑节能的健康发展,有力推动了建筑节能工作。
建成不代表建好,为强化建筑节能监管取得明显效果,市住建局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云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云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等强制性标准,严把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强化了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的工作,基本达到了各方责任主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抓出成效的目的,使建筑节能工作落到了实处。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重点审查项目初步设计中是否有建筑节能的内容,以及在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中是否包括建筑节能所需费用。各专业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审查节能标准执
行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不予通过。目前,市住建局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标准比例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100%。
市住建局还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工作,结合实际,抓好宣传培训,营造建筑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发放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建筑节能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在初步设计审查过程中,把建筑节能纳入审查范围。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重点审查项目初步设计中是否有建筑节能的内容,以及在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中是否包括建筑节能所需费用。各专业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审查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不予通过。充分利用到各县及有关企业调研、指导工作等各种机会,加大建筑节能宣传力度,提高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建筑节能及墙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的意识,推动节能环保型建筑的发展。
绿色“脚步”加快
随着国家及省有关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材推广的标准、方案密集出台,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和省发改委也联合发布了《云南省节俭养德建筑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为绿色建筑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曲靖市建筑业发展的绿色脚步也在加快。
2014年底,曲靖市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
试点。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曲靖积极采用节能低碳新技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城镇生态小区。优化城乡能源利用结构,鼓励发展城镇可再生能源。打造低碳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清洁燃料汽车、电动汽车等城镇公共交通工具,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新型燃料应用,严格控制经营性大排量燃油车增量。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技术和器具,鼓励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结合城镇污水管网、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通过透水性铺装,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化能力强的植物等,建设下沉式绿地及城镇湿地公园,提升城镇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大力倡导建筑节能。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要求,曲靖市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建筑节能标准,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定,强化建筑节能、建筑节地、建筑节水、建筑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发展节能建筑,推进建筑墙体材料革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住宅产业化,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高度重视建筑安全,健全建筑节能地方性法规,通过制定、优化地方性管理条例和管理办法,强化建筑节能标准的强制性约束。
“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城镇、倡导绿色生活,争创生态文明排头兵。”2016年曲靖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一句话,像是战斗的口号,催动着全市绿色“脚步”正在加快,一幅山川秀美、生态良好、舒适宜居的珠江源大城市美丽画卷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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