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国内的绿色房地产研究,国外的研究相对比较早。西德尼?巴格斯提出生土建筑;戴维?皮尔森提出生物建筑,从整体的角度看待人与建筑的关系;布兰达?威尔充分利用太阳、风和雨水的能量来处置建筑内部产生的各种废弃物,从而创立了自维持建筑的概念。黑川纪章、菊竹清训提出了共生建筑和新陈代谢建筑的设计思路;自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德国建筑师托马斯?赫尔佐格和生态学家约翰?托德等分别提出了绿色建筑的设计理念,并根据所采用技术的高低将其区分为城市和乡村类型的绿色建筑。
围绕着绿色房地产的发展,国际上有许多与绿色建筑有关的组织和协会相序成立,比如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GBC)、德国蓝色天使标识(BLUE ANGEL)。随后,各国在经济发展和技术支持的前提下,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是绿色房地产发展的基础,界定和指导绿色建筑的发展,为绿色建筑的实施制定一个定量、定性的标准。国际上比较通用的评价体系有美国的LEED、英国的BREEAM、加拿大的GBC、澳大利亚的NABERS、德国的LNB、荷兰的ECO-Quantum、日本的CASBEE等,其中美国的LEED认证成为很多其他国家制定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范本和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