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该文意在推动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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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规定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的组织管理、专家委员会、评价机构的申请与发布、标识申请、评价及使用、监督管理。紧密围绕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发展需求,促进节地与室内外环境保护、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材料与产品以及通用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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