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记者从市节能装饰办获悉,中心城区14个项目获得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计893.8万元,成为我市首批获得该补助资金的项目。
据介绍,此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资金的拨付,对提高建设单位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积极性,推动我市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规范化、规模化应用有着积极的作用。
首批获补助资金的项目是严格按照《荆州市中心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产生的。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设计安装了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空调系统、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按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系统施工完毕后拨付70%,剩余30%的补助资金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及能效测评后予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