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推广,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出台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宿迁市沭阳县将切实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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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模式,突出抓好工程现场专项施工资质等制度的落实。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二是加快既有建筑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及抗震加固时,必须采取节能、节水等改造措施。
三是大力推进建筑节材。在巩固扩大城镇“禁实”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结构保温一体化技术和新型结构体系,积极发展烧结空心砖等建材,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严禁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四是明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职责。对于按照绿色建筑要求建设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设绿色建筑专篇,确定与建设项目相适宜的绿色建筑级别标准;在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措施。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方案》提出,自2014年起全面启动绿色建筑建设,到2015年底,全县新增绿色建筑面积不低于7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达到1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从立项开始即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三年内建成绿色建筑不低于150万平方米;全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到2015年,全县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率达50%以上,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不低于5项。